,为了使以上案件顺利诉讼、确保广大集资户切身利益不受侵害,请尚未登记的集资户于2017年11月20日之前,前往商丘市睢阳区中州路与侯荀路交叉口南50米路西商丘市睢阳区“预防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专案组”(商丘市应天公园北侧)进行登记,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三日
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息诱惑
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息诱惑
《中华人名共和国刑法》关于非法集资、集资诈骗犯罪的相关规定:
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欠款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尤其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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