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溶副院长认为投后管理,至少包括资产管理、帮助被投企业改进公司治理及帮助被投企业再融资。
第一,资产管理。天使投资机构/人的投资行为本质上是商业行为,投资后必定要求回报(可接受短期亏损)。
但是“该什么时候卖”、“什么价格卖”、“以前的估值体系是否合理”,这些问题需要由资产管理项目跟踪来完成。
除了“对于项目投资中约定投资方派驻董事、财务总监的,应及时办理任命程序”、“支付投资款后,及时督促项目公司办理验资、股东变更、章程修改手续”、“如果投资后公司经营触发‘有条件条款’,如回购、共同出售、估值调整等时”,应及时制定处理方案外,还应该跟踪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的财务报表、重大合同等业务经营信息、重大的投资活动和融资活动、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重要管理人员的任免、“其它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业绩、资产等产生重大影响”的事宜。
做好这些才能更好的对资产进行决策。
第二,帮助被投企业规范公司治理。因为天使阶段所投企业还在摸索阶段,进入初期应该帮企业梳理发展方向、战略以及业务计划等,现在很多创业者是第一次创业,肯定要犯错,但是不能让他们犯无可挽回的错误。
任溶还提及,“早期项目往往很多人都漠视董监高兼职,认为他们开好几个公司,兼职做不涉及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这个问题一定要搞明白。有很多的数据要来自于关联公司,来自于董监高个人,甚至隐藏的实际控制人,做的关联交易都是来蒙你的,尽调一定都要发现,其实有时候尽调你对这个公司的核心点在哪里,是一定要清楚的,如果不清楚就不要投。”
第三,帮助被投企业再融资。创新创业公司的发展初期很难盈亏平衡甚至一点收入都没有,投资机构/人理应帮助进行再融资(除非已放弃项目)。
再有宏大的理想,团队再强,缺血是一定不行的,所以再融资,这件事情我们中国的现状是,早期项目和成长前期的项目是严重缺血,这是一个普遍现象,现状往往是创业的人,不管他有多牛,除了极少数像雷军这样的人,起步期起就缺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