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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园地】关于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方式确定及变更指引》过渡期有关事项的业务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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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一般问题

目前股票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挂牌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方式确定及变更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出台后,其转让方式如何切换?

答:对于《细则》和《指引》实施前股票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挂牌公司,我司将于《细则》实施日(2018年1月15日),将其股票转让方式切换为集合竞价转让方式,挂牌公司无需向我司提交申请材料。


对转让方式切换如有疑问,如何反馈给全国股转公司?

答:各主办券商、(申请)挂牌公司可通过机构业务部咨询电话(010-63889557)进行反馈。


第二部分  挂牌公司相关问题


挂牌公司于2018年1月2日前提交“变更股票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方式申请”并已获受理的,如其交易方式变更在2018年1月8日前生效,转让方式将如何变化?

答:上述挂牌公司于变更生效日起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并于2018年1月15日切换为集合竞价转让方式。


挂牌公司于2018年1月2日前提交“变更股票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方式申请”并已获受理的,如其交易方式变更在2018年1月8日前未生效,转让方式将如何变化?

答:为配合交易系统上线,我司将于2018年1月8日至2018年1月12日暂停办理此业务。因此,上述挂牌公司股票转让方式变更将于2018年1月17日以后生效,并于生效日起变更为集合竞价转让方式,我司出具同意函中涉及的变更后转让方式也将为集合竞价转让方式,挂牌公司无需重新提交申请材料。


、挂牌公司于2018年1月2日前提交“变更股票转让方式为做市转让方式申请”并已获受理的,如其交易方式变更在2018年1月8日前生效,转让方式将如何变化?

答:上述挂牌公司转让方式将于变更生效日起采取做市转让方式。


挂牌公司于2018年1月2日前提交“变更股票转让方式为做市转让方式申请”并已获受理的,如其交易方式变更在2018年1月8日前未生效,转让方式将如何变化?

答:为配合交易系统上线,我司将于2018年1月8日至2018年1月12日暂停办理此业务。因此,上述挂牌公司股票转让方式变更将于2018年1月17日以后生效。其股票转让方式将首先于2018年1月15日切换为集合竞价转让方式,再于变更生效日起变更为做市转让方式,挂牌公司无需重新提交申请材料。


2018年1月2日至2018年1月12日,挂牌公司是否可以提交(含此前未获受理再次提交)“变更股票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方式申请”、“变更股票转让方式为做市转让方式申请”?

答:为配合交易系统上线,2018年1月2日至2018年1月12日,我司将暂停受理上述业务。自2018年1月15日起恢复受理“变更股票转让方式为做市转让方式申请”,并开始受理“变更股票转让方式为集合竞价转让方式申请”,不再受理“变更股票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方式申请”。


第三部分  申请挂牌公司相关问题


申请挂牌公司于2018年1月15日前提交“挂牌时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申请”并已获受理的,如在2018年1月15日前正式挂牌,转让方式如何变化?

答:上述公司股票挂牌时将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并于2018年1月15日切换为集合竞价转让方式,公司无需履行内部程序,也无需重新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挂牌公司于2018年1月15日前提交“挂牌时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申请”并已获受理的,如在2018年1月15日前已取得同意挂牌函但未完成挂牌程序,转让方式如何变化?

答:上述公司股票挂牌时将采取集合竞价转让方式,公司无需履行内部程序。我司已出具的同意挂牌函不做变更,公司于2018年1月15日前披露的文件也无需变更,但2018年1月15日及以后进行挂牌前第二次信息披露时,《关于公司股票挂牌的提示性公告》中披露的转让方式应为集合竞价转让。


申请挂牌公司于2018年1月15日前提交“挂牌时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申请”并已获受理的,如在2018年1月15日前未取得同意挂牌函,是否需要更新材料?

答:上述公司无需更新申请材料。


十一申请挂牌公司于2018年1月15日前提交“挂牌时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申请”并已获受理的,如公司对前述问题八、九、十涉及情形有异议,如何处理?

答:上述公司,可按照相关业务规则要求,向我司申请终止审查或撤回挂牌申请。


十二申请挂牌公司于2018年1月15日前提交“挂牌时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申请”并已获受理的,转让方式如何变化?

答:上述公司,我司将按正常流程办理,公司股票挂牌时将采取做市转让方式。


十三2018年1月15日及以后提交(含此前未获受理再次提交)的“挂牌时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申请”、“挂牌时采取集合竞价转让方式申请”、“挂牌时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申请”,如何办理?

答:自2018年1月15日起,除“挂牌时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申请”不再受理外,我司将正常办理上述其他各项业务。


第四部分  做市商加入、退出做市业务办理安排


十四2018年1月15日交易系统上线前,我司对做市商加入、退出做市业务的办理有哪些特殊安排?

答:为配合交易系统上线,2018年1月2日至2018年1月12日,我司将暂停受理做市商后续加入、做市商退出业务;自2018年1月15日起恢复受理。

2018年1月8日至2018年1月12日,我司将暂停办理上述在审业务;自2018年1月15日起恢复办理。

点击阅读原文,详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官网(www.neeq.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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