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软企业评估服务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企业;
(二)以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或嵌入式软件等软件产品开发并销售,以及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等技术服务为其他经营业务和主要经营收入;
(三) 签订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
(四) 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且申报当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五) 软件企业的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4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0%)
(六) 主营业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其中软件产品拥有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和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者具有通过资质等级机构认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
(七) 具有软件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质量保证的手段与能力,建立符合软件工程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提供有效运行的过程文档记录;
(八) 具有与软件开发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如合法的开发工具等),以及与所提供服务相关的技术支撑环境;
(九) 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
双软企业优惠政策:
自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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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改英 高级咨询师
联系电话:18818781129
微信号:15382828899
微信公众号:深企政策直通车
工作使命:助力于中小微企业的健康、良性、可持续性发展
工作职责:高新双软资质认定,职称认定,知识产权代理申报、政府补贴申报、财税审计,园区入驻,新三板、新四板等为企业提供一揽子管理解决方案服务商。
龙华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民治大道牛栏前大厦B1609-161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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