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信委关于印发《武汉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武办发[2016]32号),为引导支持我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提升服务功能、服务能力、管理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我委研究制定了《武汉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3月30日
1、奖励对象和标准
获批国家级示范基地,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获批省级示范基地,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获批市级示范基地,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2、政策原文
点击本文底部阅读原文链接
3、相关阅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