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内各企业:
根据《省科学技术厅 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2018年度入库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苏科高发〔2018〕68号)的要求,现组织开展相关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入库企业条件、申报材料、入库程序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度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苏科高发〔2017〕281号)和《关于做好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专家评审工作的通知》(苏科高发〔2017〕302号)要求执行。
2、拟申请入库企业首先通过江苏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网址:http://www.jstec.com.cn)进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申报信息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并选择所属地区科技部门(南京新港高新技术工业园)作为注册机构提交。受理通过后,企业再次登录“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申报信息系统”进行填报。
3、2017年已纳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不得重复申报入库。
1、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请书(见附件1,由网络生成后打印);
2、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
4、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相关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
5、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6、经具有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相关规定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两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7、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8、近两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和附表)。
对于涉密企业,须将申请入库的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1、各企业需按照要求进行注册填报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证明材料必须与申报书所填内容对应,并按装订顺序逐页编制总目录、分类目录和页码。
2、企业需提供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2018年度入库企业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ervice@njxgkjrc.gov.cn,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于4月18日前,统一报送至开发区科技人才局初审,初审通过后报送至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
3、申报企业是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的责任主体,企业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以及资金使用管理作出承诺,严禁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同时,企业要自觉接受科技、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监察,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
4、各区科技、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入库企业的审核工作,强化风险意识、责任意识,按照《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入库企业的合规性严格把关,如有需要,可实地核实企业申报信息。
5、各区科技局要加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政策、入库培育政策的宣传,对入库企业进行培训,重点为研发费用辅助账设置、自主知识产权的挖掘与保护、高企相关政策的解读等,提升企业家的创新意识,使企业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团队建设等方面得到提升。
6、各区科技部门要加强对入库企业的跟踪与监督,对发生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后不符合入库条件的,或在入库申请过程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以及培育期间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及时填报“地方上报申请出库企业汇总表”(见附件2)并报请市科委,上报省科技厅予以出库,取消其培育资格。
南京开发区科技人才局
联系人:金璟 朱瑞敏
联系电话:85775084 85775082
联系地址:兴智路10号203室
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
联系人:周进 徐亭婷
联系电话:83677487 83377933
联系地址:南京科技中心6号门617室
附件(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
1、 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2018年度入库企业推荐汇总表
2、地方上报申请出库企业汇总表
南京开发区科技人才局
201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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