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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合伙企业作为员工持股平台的优缺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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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企业凝聚力,吸引和留住人才,企业通常采取员工持股的方式进行股权激励。合理的股权激励方案,离不开合理的股权架构设计,因此设立员工持股平台,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实现员工间接持股成为大多数企业的最优方案。持股平台的形式有很多,本文重点分析以合伙企业的形式作为持股平台的优缺点。

以合伙企业作为员工持股平台的示意图如下:

 


优点分析:

1、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可担任合伙企业的唯一普通合伙人,少量出资可以完全控制合伙企业,进而控制该合伙企业持有公司的全部股份表决权;

2、公司被激励员工若发生人员变动,只需要在合伙企业里面进行变动即可,无需对公司层面的股权结构进行调整;

3、与以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员工持股平台相比有税收优势。合伙企业对外转让所持有的公司的股权时,自然人合伙人按5%至35%的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当然各地政策有所不同,一些地方在合伙企业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权时,对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按照“财产转让所得”20%的个人所得税,对执行合伙事务的个人合伙人,则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5%至35%的累计所得税。部分地方对股权投资类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统一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若以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员工持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平台)对外转让所持有的公司的股权时,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平台)需要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分配给股东时股东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面临双重税负。

 

缺点分析:

1、按照个体工商户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边际税率较高(35%),应税金额较高的时候税收优势不明显;

2、目前国内合伙企业的相关法律法规仍不健全,实践中不同地区关于“先分后税”的解释、纳税时点等方面存在区别,未来面临政策规范的风险。

总结:员工持股平台的选择需要根据公司所处的税收环境,法律环境以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同时需要结合公司整体的股权架构确定方案,下一期将带来以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员工持股平台的优缺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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