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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房产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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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现将武威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部分房产公开招租事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及基本情况

以上标的位于武威市凉州区北关中路202号-218号。其中:临街一层房屋5处;临街二层房屋1处;临街负一层房屋1处。租赁期叁年,租金按年分期支付;原租赁户在同等价位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二、承租人资格和条件

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均可报名参与。

2. 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

3. 承租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承租人确定方式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按挂牌价与意向承租人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四、承租人须知

1. 公告期:2018年5月22日—6月5日17:00

2. 原租赁户可自行报名参加招租,若未取得标的承租权,则需在2018年7月1日前腾空房屋,腾退之前的租金按招租成交后的租金标准交纳。

3. 意向承租人应在公告期内自行踏勘租赁标的,提交租赁申请及相关材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在2018年6月5日17时前,按规定交纳租赁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租赁保证金确认到账后,取得参与租赁资格。逾期未提交租赁申请及相关材料,或租赁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租赁意向。未租赁者的租赁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单位名称:甘肃省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7461 9101 8260 0004 571

开 户 行:中信银行兰州火车站支行

4. 意向承租人在被确定为承租人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次一年房屋租金,已交纳的租赁保证金转为年租金的一部分,其余房屋租金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支付。

5. 承租人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不能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房屋租赁合同》不能履行的,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责任。

6. 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或与第三方签订分包经营租赁等协议,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否则,出租人有权单方终止租赁合同,已支付的房屋租金不予退还。

7. 意向承租人应充分了解租赁标的现状,并到相关部门咨询。参加竞租则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了出租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现状并且完全接受本招租公告的全部条款。自行承担租赁后的全部风险和责任。

8. 承租人须在收到出租人办理租赁手续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办理相关租赁手续,否则不予退还年租金。承租人在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须向出租人交纳房屋租赁押金(具体标准为:5号标的1万元,其他标的5000元)。

9. 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以出租人提供的格式合同为准。

10. 其他详见《租赁申请承诺书》、《租赁须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经理 15002553172 李经理15339406339

地 址:武威市凉州区酒店A座10楼

网 址:甘肃省产权交易所网站 www.gscq.com.cn


甘肃省产权交易所

201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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