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重组的交易方式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其中风帆股份向中船重工集团、七〇三所、七〇四所、七一一所、七一二所、七一九所、中国重工、中船投资、风帆集团发行股份,以购买其持有的广瀚动力100%股权、上海推进100%股权、齐耀重工100%股权、齐耀动力15%股权、长海电推100%股权、长海新能源30%股权、海王核能100%股权、特种设备28.47%股权、武汉船机90%股权、齐耀控股100%股权、宜昌船柴100%股权、河柴重工100%股权、风帆回收100%股权、风帆机电100%股权、风帆铸造100%股权、中船重工集团以其拨入宜昌船柴、河柴重工、武汉船机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项目投资补助资金形成的权益和债权、中船重工集团持有的3宗土地使用权和风帆集团持有的2宗土地使用权;向中船重工集团支付现金约47,079.08万元购买其持有的火炬能源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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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134.82亿元,其中,实际控制人中船重工集团拟认购的配套融资金额不超过本次配套融资总金额的15%,即不超过202,234.10万元;单个投资者的认购门槛为12.8亿元。
未来海洋核动力平台部分资产将注入风帆股份,预计公司价值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 舰船动力龙头腾飞在即,持续受益海军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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