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病的人可能知道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可以在社会保障医疗保险的基础上报销,但很多人不知道。重病互助医疗保险这个医保。大病医保也就是常说的大病医保,那么大病互助医疗保险是什么,又有什么作用呢?
大病互助医疗保险又称城镇职工医疗互助保险,是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为解决被保险人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问题,建立了社会医疗救助制度,以保障职工大病的医疗需求。
大病互助医疗保险的功能如下:(1)大病互助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障的补充保险,可以为健康带来更多的保障;(2)从报销内容上看,一些昂贵的费用不包括在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费用中,因此大病的相互医疗保险可以帮助补偿更多的医疗费用。
然而,重病共同医疗保险的目标是有限的。
大病互保疾病:恶性肿瘤1例;尿毒症2例(肾衰竭);重型肝炎3例(肝硬化或急性肝坏死);脑卒中4例;急性心肌梗死5例;急性坏死姑姑6例;其他疑难复杂疾病,每年由人民政府确定7县以上医疗费用2万多元。对象患有国家规定的特殊传染病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重病互助医疗保险的对象如下:(1)重点保护对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享受医疗救助:(一)、感染性病;(二)违反交通事故、工伤事故的规定;(三)酗酒、打架、、自伤;(四)超出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项目清单和医疗服务设施清单的费用;(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是关于对大病实行共同医疗保险的情况。不同大病互助医疗保险对象的救济标准不同,如何处理或需要向当地社会保障部门咨询。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