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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部分业主对业委会财务管理的质询函》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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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曹可嘉、邓宗杭等业主:

 

你们关于《部分业主对业委会财务管理的质询函》收悉。现就你们的问题作出答复,供参考:

 

1、关于“2千元以下的费用支出”——按业委会财务制度,在程序合规、手续齐全,应由业委会主任作为最后签批。但是,目前业委会其他委员,虽然还经常通过物业公司转交一些费用单据让我签批,但是并没有按照我的签批意见执行,在我明确签署“不得支付”的意见下,她们照样支付。有些则根本没有提交单据让我签字即自行支付。目前已知的安装防盗门窗、聘请律师这些超过2千元的费用,也没有按规定进行公示。春节期间,还传说朱宝根委员等人,给物业公司员工每人发了10元红包,宣称是“我们六个人的一点心意”,物业公司员工大多认为是这些委员个人支出。但是我在看到两张发红包的报销单时,非常惊讶,于是写上了“不得支付”的意见,但他们还是用业委会资金支付了。至于其他还有更多日常办公、工程款项方面的费用支出是怎么操作的,是否将大额支出分成多笔2千以下的支出以达到不需要公示的目的,可以通过查阅帐目和公告档案了解。

 

2、关于“工资栏”——物业公司在册人数是43人。业委会专职工作人员编制是3人,分别是秘书、出纳、会计。但是原秘书在去年11月末被其他委员以非法手段强行“辞退”,目前正在走司法途径。老出纳在去年12月被逼迫辞职后,由王露琪接替。但是王露琪系非法用工,没有经过业委会讨论,没有相关会议纪要,查不到所谓在58同城上招聘网址,未见应聘简历,也没有符合法律要求的劳动合同。去年12月底,其他委员发出的公告中,宣称这一岗位薪酬3800元/月,还兼职行政工作,但与事实完全不符,王露琪实际领取每月4914元。据一些业主强烈反映,业委会办公室经常无人值守,去办事时总是遭到王露琪的推诿,对文秘工作一窍不通。据说银行支付U盾一个“制单盾”掌握在王露琪手里,另一个“复核盾”掌握在邵莲手里,请向邵莲副主任证实。

 

3、关于“物业费收入”——全小区应收物业费应为350万元。至于前三年同期收入分别是多少,因为业委会委员强行控制了办公室各种文档,不允许我去查询,因此无法告知。但据了解,根据往年经验,按照惯例,每年1月末物业费收入应在300万元左右,而其他委员公布的这一数据是180万元,远低于往年水平。如果再不进行有效催收,今年小区物业管理必然入不敷出,在今年6月末现物业公司服务合同到期后,不会有任何物业公司愿意接手。并且还可能会引发已缴物业费的业主和未缴物业费业主之间的不公矛盾。业委会名下还有住宅和会所用户,租金收入归属全体业主所有,但这些产权和租金收入情况,业委会其他委员是否按规进行了公示不得而知,业主有权过问清楚,请向郁静副主任证实。

 

 4、关于“业主是否可以要求查帐及手续”——法律规定,业主可以要求查帐。但是作为业委会主任、法人代表,我本人完全被其他委员排斥在外,得不到业委会内部任何文件资料信息。你们可以普通业主身份向邵莲、郁静等业委会委员提出查帐要求试试,并将“业主体验”分享公布。

 

5、关于“对业委会公告,业主有质疑的如何处理”——如果业主对公告有质疑,业委会应暂缓执行,理应向提出质疑的业主作出回应。业主以书面方式提出质疑的,业委会应以书面方式回复。本届业委会其他委员对业主的质疑,不予理睬,不予作出回应,这种做法不符合程序,等于变相地取消了公示环节。仅有一例,是在业主提出抗议的压力下撤回公告事项的,即在今年1月30日,有30多名业主联名写信,还有一些业主冲到业委会办公室,要求撤回联通公司安装信号发射架的决定,业委会才被迫摊销了这一公告,但是又把联名写信的业主名单信息发给了联通公司。



 

业委会主任  叶青

2018年3月15日

 


附件:



部分业主对业委会财务管理的质询函


业委会:


近日,业委会公布了《1月重大支出以及费用2000元以上的相关信息披露》、《2018年收入费用明细一览表》、《资产负责表》、现我们关心的几个问题,向业委会提出以下问题,望给出书面答复:


1、2000元以下的费用支出,是由谁签字审批?是否有这种可能,即把超过2000元的,分成几笔支出,以达到不需要公示的目的?《业委会财务制度》对此是如何规定的,是否可以公布?


2、关于“工资款”一栏:物业公司员工是多少?业委会工作人员是多少?业委会工作人员包括哪些岗位?他们的招聘过程是否经过业委会会议讨论,是否有会议纪要,新招聘的工作人员简历在何处可以查询?工资标准是否进行了公示?劳动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要求?业委会银行支付的U盾在谁的手里?


3、关于“物业费收入”:全小区2018年度的应收物业费是多少?前三年同期收入分别是多少?对于未缴物业费的业主将采取什么方式催收?小区除了物业费收入,还有什么收入归属全体业主?


4、业主是否可以要求查帐?要求查帐的手续是什么?


5、对业委会的公告,业主有质疑,业委会如果没有书面回应,公告事项还能继续执行吗?如果业委会对质疑不予回应,那么又为什么要发出公告? 


以上问题,请在7天内给予书面在公示栏内公开回复。

 

 


16幢业主曹可嘉、邓宗杭等7人

2018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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