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17年12月26日发布的《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1号,以下简称“新办法”)将从2018年3月1日起施行,届时《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同步废止。
新办法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新办法突出简政放权,进一步便利企业境外投资。一是取消项目信息报告制度。二是取消地方初审、转报环节。三是放宽投资主体履行核准、备案手续的最晚时间要求。
2.新办法突出放管结合,进一步规范企业境外投资行为。一是补齐管理短板,将境内企业和自然人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开展的境外投资纳入管理框架,采取精准化的管理措施。,。三是完善惩戒措施,建立境外投资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3.新办法突出了优化服务,推出两项改革措施更好的服务企业境外投资。一是充实服务内容,二是推行在线办理。
新办法的出台旨在加强境外投资宏观指导,优化境外投资综合服务,,促进境外投资持续健康发展,,更好促进企业“走出去”行稳致远。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