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8日以后纳税不能享受下列税收优惠政策的,经本中心审核签字后,纳税人应当填写审批表格,并向住所所在地地区住宅建设委员会或财政局提供办理补贴事宜的资料。
根据吴氏建筑[2011]132第132号第6条的规定:“被拆迁房屋产权登记后在上市交易过程中征收的营业税和附加征费,应当区分被拆迁房屋的持牌和无证情况,完全登记的时间分别根据被拆迁房屋的产权登记时间和拆迁安置协议确定”。
参考申请缩写为reereq
(一)拆迁补偿协议复印件
(2)已拆卸房屋的财产证明书副本一份
(三)纳税证明(表格)(正本及影印本)
(四)房屋交易押金或(增加)纳税申报通知书副本。
(V)申请人的身分证(核对正本及收到副本)
假如申请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补贴,也需要提供家庭唯一的住房查询结果。
根据芜湖吴建[2009]115第6条第5款的规定:“经规划部门批准的顶层住宅或阁楼(不计规划许可证总数),符合登记条件但不能独立认证的,登记机关应列入登记簿,但其建筑面积不得列入菲律宾普通住宅建筑范围的定义。”
参考申请缩写为reereq
(1)交易房屋的财产证明书副本
(二)买方纳税证明(表格)(核对正本并收到副本)
(三)卖方的纳税证明(表格)(核对正本并收到副本)
(四)房屋交易押金或(增加)纳税申报通知书副本。
(V)申请人的身分证(核对正本及收到副本)
(6)家庭独特住房调查的结果
芜湖市财政局关于征收契税过程中有关问题的第二项建议是:“对于在2010年10月1日前签订拆迁协议的被拆迁人,按照”财税法“第[1999]799条的规定,将拆迁安置普通房屋或购买拆迁补偿金的普通住房减少契税政策的一半。
参考申请缩写为reereq
(一)拆迁补偿协议复印件
(2)托收及付款证明书(表格)(正本及影印本)
(三)房屋交易押金或(增加)纳税申报通知书副本。
(Iv)申请人的身分证(核对正本及收到副本)
处理流程图
纳税纳税人:在申请材料和税务中心一楼填写5个工作日的申请批准表(发送短信通知)到受理窗口,从小区住宅建设委员会或财政局领取审批表格办理补贴。
未纳税的纳税人:同时在两个税务中心一楼申请纳税申请,向受理窗口申请五个工作日的申请批准表(发送短信通知),向地区房屋建设委员会或者财政局申请办理补贴,申请材料在两个税务中心一楼办理,同时申请纳税申报和批准。
地区加工部
景湖区:区住宅建设委员会联系电话:3878525
哈图江区:区住宅及建设委员会联系人:5864947
宜江区:区住宅及建设委员会联络电话:4832161
三山区:区住宅建设委员会联系电话:3918228
经济特区:地区住宅及建筑委员会联络电话:5846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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