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中介在股票住房市场中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他们掌握了所有二手房资源,同时也为所有业主和购房者服务。但中介也存在着商品与商品相互交织的现象,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据不完全统计,自2013年以来,在所有中间服务合同纠纷中,北京占了76%以上。
近年来,二手房市场继续活跃,中介纠纷也逐渐增多.除了交易双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外,一些不正当的中介行为也是引起纠纷的一个重要原因。经过梳理,中介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I.虚假宣传
促进交易和赚取佣金是虚假宣传的来源。例如,不符合免税条件的房屋,即为符合免税条件的房屋,没有购房者的买方承诺解决购房资格问题。
第二,隐瞒房子的主要事实。
房屋的主要事实将直接影响购房者的决策,如凶猛的房屋,房屋的主体结构也有问题。代理人隐瞒重要事实可能导致买方违背其真实意愿签订合同。
三.蓄意欺诈
为了赚取较高的中介费用,中间人经历了类似于“一家两卖”的欺诈行为。
第四,审计不到位。
中介服务是住房供给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一些中介机构在住房审计中没有尽职调查。如果有些业主在上市时提供虚假资料,中介机构将在不经核实的情况下将交易挂牌。这种不严格的审计程序,使交易纠纷增多,甚至为合同欺诈提供了渠道。
五.未能履行通知义务
作为专业组织,中介机构在提供中介服务时,有义务将合同的重要条款告知双方。然而,目前的合同主要是标准合同,许多关于代理减让或免责的规定并没有被提出来。
六.以口头承诺取代书面
为了方便交易,代理人往往承诺购买各种各样的要求,如确保家庭的转移、帮助报告买房地点、提供贷款服务等。然而,在签署合同时,它拒绝将所有承诺写入合同,理由是标准合同不能更改。争议被驳回,买方没有充分的理由证明中介作出了承诺。
购买二手房以避免中介是不现实的,但我们可以做更多的工作,例如检查中介公司是否有合法的经纪资格;充分了解预定房屋的实物和产权;合同条款应当仔细审查。如有任何疑问,如有需要,可向律师咨询;在支付期间选择第三方基金监督,以确保资金安全;所有账单均应保存,中介应口头承诺形成书面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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