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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解成都最新“购房入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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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外国永久居民对成都的“房屋对房”政策有极大的兴趣。据了解,目前成都的自住政策已经调整,下面的小系列将被用来告诉人们成都“房屋对房”需要满足的条件。

  根据今年5月新出台的规定,自2014年6月1日起,停止执行促进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有关购房入户政策。(在成都市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且实际居住的外地人员,就可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6月1日起,成都市调整购房政策,规定凡在本市境外购买商品房、二手房,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取得住房所有权证书,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的,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申请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户口登记。

购买商品住房的日期,以物业管理部门登记合同记录的日期为准;购买二手房的日期,以物业管理部门财产转让登记的日期为准。本通知自2014年6月1日起施行,实施前购买的商品房或二手房,按照国内购房政策,促进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

以上是成都最新的购房政策,希望对每个人都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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