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宝鸡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分为两大类:卖家提取和非销售家庭提取。具体提取条件如下: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存款人可以按照规定申请不予撤销取款:
1、职工购买(包括商品房、舒适住房、二手房、单位集体住房、拆迁房屋)、农村建设、改造、自身住房改造;
二。偿还住房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3.出租公共租赁住房、商品房;
4.享有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5.主要疾病;
6.在发生自然灾害或紧急情况时,家庭生活特别困难。
2.存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申请出卖人撤回:
1.退休或退休;退休。
二。离开祖国定居的人;
(三)应当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
(四)交出职工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并符合下列条件的:
(一)完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终止与单位的劳动关系;
(二)职工为农业户口或者非市级户口的;
(三)职工在本市登记,与单位的劳动关系不得再就业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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