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创投分享组

外商投资支付机构的准入条件和政策-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8〕第7号

只看楼主 收藏 回复
  • - -
楼主

  为推动形成支付服务市场全面开放新格局,,,现将外商投资支付机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根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

  二、、规范、能够独立完成支付业务处理的业务系统和灾备系统。

      三、、处理和分析应当在境内进行。为处理跨境业务必须向境外传输的,应当符合法律、,要求境外主体履行相应的信息保密义务,并经个人信息主体同意。

  四、外商投资支付机构的公司治理、日常运营、风险管理、资金处理、备付金交存、。

  2018年3月19日

2文件解读



近日,,2018〕第7号》(以下简称《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日前,。

一、放开外商投资支付机构准入限制有何考虑?对支付行业将带来哪些影响?


改革开放一直是我国支付服务市场发展的主基调。自2010年建立支付业务许可制度以来,我国支付服务市场快速发展。通过业务及技术革新顺应消费转型升级趋势,支付机构满足了社会公众多样化的支付需求,业务持续快速增长,在小额零售支付服务领域发挥了重要补充作用。2013年至2017年,支付机构处理的业务量从371亿笔增长到3193亿笔,金额从18万亿元增长到169万亿元,年复合增长率分别达到71%75%。一些大型支付机构已经走出去面向全球客户提供支付服务。与此同时,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外资机构表示希望进入我国支付服务市场。

为贯彻落实的精神和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扩大金融对外开放,,,。

放开外商投资支付机构准入限制,通过对内资、外资同等对待的方式,,有助于培育创新驱动的竞争新优势,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有利于营造支付产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升支付机构的服务水平;有利于加快中国支付服务市场的改革开放和创新转型,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

二、?

一是鼓励公平竞争、促进市场开放。《公告》明确了外资和内资支付机构须遵守相同规定,,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不断扩大金融对外开放。

二是防范风险、保障信息安全。《公告》要求外商投资支付机构遵守网络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支付业务基础设施的安全、稳定和高效运行,防范业务风险,维护经济社会的稳定运行。

三是合理引导,坚持规范发展。《公告》要求外商投资支付机构的日常运营、风险管理、资金处理、,并引导外商投资支付机构的运营管理持续合规,促进支付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三、外资机构申请支付业务许可证应具备哪些条件?

,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及准入条件,享受国民待遇,根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2010〕第2号发布)规定的条件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主要包括:

(1)商业存在。境外机构应当在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业作为申请支付业务许可的主体。

(2)支付业务设施。外商投资支付机构应当在境内拥有安全、规范、能够独立完成支付业务处理的业务系统和灾备系统。

(3)信息存储要求。,在境内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和金融信息应在境内存储。

除满足上述条件,外商投资支付机构还应符合《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2010〕第2号发布)规定的资本实力、主要出资人、反洗钱措施等要求。

四、下一步,?

规范创新与促进发展并重,强化安全与提升效率并重,,将《公告》与《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2010〕第2号发布)有机结合,共同构成内资、,。

根据《公告》要求,外商投资支付机构在公司治理、日常运营、风险管理、资金处理、。

请扫描二维码关注我们。

Please scan the QR Code and follow us on Wechat!



举报 | 1楼 回复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