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南太湖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由市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司,隶属于市建设局,主要承担全市跨区域城市骨干道路项目前期建设管理等任务。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2名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业务岗位工作人员(劳务派遣):2名。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①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2月28日以后出生),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严谨细心,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能适应阶段性出差、加班、市郊工作等要求,注重团队合作。
2.岗位条件
①工程管理:土本工程、市政工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②工程前期:土本工程、市政工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熟悉工程前期手续报批等工作,具备较强的文字功底。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7日—3月10日,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表及相关资料均应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306478656@qq.com
联系人:陈小姐 咨询电话:0572-2597583。
2.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
3.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应聘对象提供相关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完整且与网络报名信息一致。资格复审时应聘对象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应聘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面试
通过结构化面试确定拟录用人选,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
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社保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政策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6.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
7.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及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对拟聘用人选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从其他应聘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工资待遇
转正后年收入8万元左右(含五险一金),试用期三个月。
附件:应聘人员报名表
湖州南太湖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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