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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房子该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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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夫妻离婚时,需要分割财产,那么如何处理房地产呢?不同类型的房屋也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并与房产来源、房地产登记、购房时间相关、财务360为您聚在一起。

第一,普通商品房

(I)婚前全部购买的财产

1.一方应全额支付购买费用,并应以自己的名义登记,不论这笔钱是他自己的还是其父母的,这显然属于婚前的个人财产。

2.如果一方全额投资购买,但以另一方名义登记,则需要详细分析:例如,双方是否就房地产达成协议、以另一方名义登记的理由等。一般来说,有两种可能性,一种是完全给对方,另一种是双方共同的。

3.一般情况下,一方应全额支付购买费用,并应以双方的名义登记。

4.双方应以双方的名义出资和登记,并应属于合营企业。

5.还需要分析案件的具体情况,并根据以一人名义登记的理由判断它是捐助方送给另一方的礼物还是借款。还可以分享对一个人的姓名作出贡献并以一个人的名义进行登记的可能性。

(Ii)贷款或借来的房屋

(一)夫妻之一在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向银行支付个人财产定金和贷款,并在结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支付贷款的,以首付人名义登记的,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房屋属于登记方,尚未归还的贷款是当事人离婚时的个人债务,产权登记的一方应当向另一方赔偿双方婚后共同支付的贷款和财产的相应增值部分。

(二)婚前共同支付定金,婚后共同偿还贷款的,属于共同财产。

3.如果首付和偿还贷款是在婚后,则一般认为这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Iii)婚后全部购买的财产

1.婚后购房,即婚姻期间取得的财产,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也有例外:

2.如果以父母双方出资购买的房屋的财产权以子女之一的名义登记,除非双方另有协议,否则该房屋可视为由双方按照其各自父母分担的份额分享。

3.有婚前财产的一方购买的房屋以自己的名义登记,仍属于个人财产。

4.如父母一方为子女购买的房屋产权以供款人子女的名义登记,则应视为父母仅送给其子女之一的礼物,该房屋应视为丈夫和妻子之一(登记人)的个人财产。

第二,

。,即职工按照成本价格或标准价格(包括标准价格优惠办法)购买,并领取所有权证明,离婚案件中的分割与商品房基本一致。

但是,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上市出售的,与产权单位签订的公共住房买卖合同有特别约定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与单位的协议办理。也就是说,对于这类房屋,在离婚时可能无法充分处理财产的所有权问题,或者只能一起使用和居住。

因各种原因购买公共住房的,需要办理转让、变更、抵押登记手续,。

第三,军队接生室

一般说来,军事建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离婚时的待遇比较麻烦,没有相对统一的标准,只能根据具体情况加以分析。双方都是士兵,而只有一方是士兵的方式可能不一致。

四.租房

丈夫和妻子同住在公共住房的权利和使用权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离婚后双方可以接受租金:

1.婚姻关系持续5年以上的一方婚前租用的公共住房;

(二)婚前由一方出租的房屋,离婚时,双方都是单位的职工;

(三)一方婚前借款投资租房承租人的,夫妻婚后共同偿还贷款的;

(四)结婚后,一方或者双方申请租房权;

(五)婚姻一方在婚前租赁的公共房屋,因婚后房屋被拆迁而取得租房权的;

(六)夫妻单位投资共同建设或者共同购房的;

(七)一方归还出租单位的房屋或者将其转让给另一方后,另一方另行更换;

(八)婚前租房,婚后合并换房;

9.其他情况应被丈夫和妻子视为可租的。

夫妻双方均可租赁的公共住房由一方租赁的,承租人应当给予另一方适当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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