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来,广西的公民和朋友不仅可以领取配偶的公积金,还可以领取父母和子女的公积金。
配偶住房公积金、父母和子女(经业主同意并出具证明)可在支付职工的住房消费和住房公积金余额不足的情况下提取。
根据以前的政策,当职工支付的房屋公积金余额不足时,只允许配偶的住房公积金退出。新办法实施后,公积金的撤销范围有所扩大,但只限于配偶、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只需征得直系亲属的同意,并在退出前签发有关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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