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房价一直呈上升趋势,高房价也使房地产成为家庭中最重要的财产,夫妻因房地产而引起的纠纷屡见不鲜。那么作为婚姻中相对弱势的女性,如何保护自己的房地产权益呢?
婚前买房,婚后买房
对策分析:如果男方婚前买了房子,婚后有贷款要偿还,一旦离婚,女方只能主张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对于房屋产权则无权主张,那么后果就是离婚后没有房屋居住。
如果是婚后买房,婚后还贷,对女方来说将公平很多。婚后共同出资买房用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共同偿还贷款也是用的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日后离婚该房屋也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对于房屋,任何一方都有权利主张物权。
关于妇女参与贷款购买住房的问题,财产证书上只有男子的姓名。
对策分析:对于这个问题,最好的处理办法是与男方协商将女方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只要产权人同意,夫妻之间添加名字是不需要缴纳税费的,只需去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男人在女人背后私下里卖房子的问题(房产证上没有女人的名字,但妇女参与放款)。
对策分析:对于这种情况,如果买家以合理价格支付了房价款并且已经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的,则女方无权再向该买家主张追回房屋,也就是对这个房屋的物权无法再追回了。但是,男方擅自处分房屋的,女方可以要求男方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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