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存款余额:
(一)购置、建造、改建或者修缮具有独立产权的自用住房;
(二)退休或者退休;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终止与单位的劳动关系;
(4)在国外定居;
(五)首次购房还本付息;
(六)租金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百分之十二的;
(七)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绿卡补助;
(八)不就业终止劳动关系三年以上的;
(九)户口转移工作,迁出济宁行政区域;
(十)雇员在任职期间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
(十一)被判刑并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2)慢性肾功能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术、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颅内肿瘤切除、主要器官移植和冠状动脉主动脉手术9种主要疾病之一,是劳动者或其配偶患慢性肾功能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术、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颅内肿瘤切除、主要器官移植和冠状动脉主动脉手术的9大疾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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