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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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 商品房 |
以一年为记录的购房合同 2采购发票(或税务部门统一收据) 3张丈夫和妻子的身份证 4帐簿(集体帐户提供单位加盖公章的副本)或结婚证(或上个月民政部门签发的未婚证书)。 未成年子女关系证明(无未成年子女单位证书) 公积金自签订购买合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未使用的,可以申请退出,但不得超过一次。 注:同一房屋全部提款总额不得超过购房总额(不包括住房补贴金额)。 |
二手拍卖行 |
年内二手房和拍卖行的买卖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明书 3契税发票 (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 (五)户籍、婚姻证(或上月民政部门出具的已婚证)。 未成年子女关系证明(无未成年子女单位证书) 自“房屋所有权证明书”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尚未使用公积金的,可以在一段时间内撤回公积金。 请注意,同一房屋的所有提款总额不得超过购房总额(不包括住房补贴金额)。 |
单位自建舒适住宅 |
一年购买合同 2户口或结婚证(或民政部门上月签发的未婚证明书) 未成年子女关系证明(无未成年子女单位证书) 公积金自签订购买合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未使用的,可以申请退出,但不得超过一次。 注:同一房屋所有提款的提款总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 |
房屋拆迁 |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管理处备案) 2购房付款凭单 3张丈夫和妻子的身份证 4户口或结婚证(或民政部门上月签发的未婚证明书) 未成年子女关系证明(无未成年子女单位证书) 公积金自签订拆迁协议之日起2年内未使用的,可以申请退出,但不得超过一次。 同一房屋的所有采房者提取的总金额不得超过自住房购置税的总额,并以实际购房基金与拆迁补偿基金之间的差额(不包括住房补贴金额)为限。 |
建造,建造。 |
1份证书 2张丈夫及妻子身份证 3户口或结婚证(或民政部门上月签发的未婚证明书) 未成年子女关系证明(无未成年子女单位证书) 城市规划区自用住房的建设与改造: 2.制定项目规划许可证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 (3)房屋所有权证明书(由重建提供)
农村自用住房建设与改造: (一)县级以上土地资源管理部门批准使用农村村民宅基地(或者村民建房许可证) (二)房屋所有权证书(经改建提供)自建设过程或房屋竣工之日起一年内未使用公积金的,可以申请退房,但不得超过一次。 同一房屋的所有采掘机的采油总量不得超过建造和改建房屋的实际费用。 |
大修自住屋 |
C级或D级“危险房屋维修识别”,由住宅所在地区或县以上的住宅建设部门颁发。 2房屋所有权证明书 (三)购买建筑材料和其他建筑费用支付凭证,自危险房屋识别证书签发之日起一年内,不得撤销公积金的使用,仅限一次。 同一房屋的所有抽水机的提取总量不得超过检修自用房屋的实际成本。 |
商业贷款, |
(一)购房合同(二手房为契税发票) 2贷款合同 3在过去6个月或以上由银行盖章的还款详情或存折(由公积金中心发出的还款详情,由上一次提取时间起至目前由公积金中心发出的提款时间,。 夫妻和未成年子女购房地的房地产部门提供购房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的房地产证书。 |
自正常偿还贷款之日起12个月后,可申请在头12个月内收回偿还额; 贷款期限每年可撤销一次,但每隔12个月以上一次; 提前清偿的,可以自结算之日起6个月内申请提款; 一次提取超过2年的,在过去24个月内提取的金额不得超过还款额; 贷款提前结算的,应当提供不超过偿还金额的结清证明。 |
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偿还与提取 |
非地方性购房贷款偿还应当提供夫妻及未成年子女房地产部门出具的房地产证明。 |
租赁 私人住房 |
1物业部门登记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 2个单位或社区签发的家庭收入证明 3 6个月房租支付凭证。 租期6个月后,可申请提取,每年可提取一次。最后一次退出不得超过6个月停止租赁。 公式为:月租金-实际家庭月收入×15%. |
租住 廉租房 |
屋宇署签发的证明书 超过6个月的租金付款凭单 租金6个月后,你可以申请提款,也可以每6个月申请提款一次。 注:当期实际发生的租金不得超过。 |
享受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 |
居民获得最低生活保障证书。你可以申请退出最低生活保障期,间隔超过6个月。您可以从帐户中提取100多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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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劳动关系 |
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或者离职证明(长沙地区非农业帐户需要离职两年;离开帐簿后可以支取农业帐户),可以在其帐户中提取余额,作注销帐户提取。 |
员工公积金账户状态应加盖公章。 |
[法]出国定居 |
注销户籍或者出境结算单的,可以取回户口余额,可以注销帐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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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 休 |
退休证书(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应当提供劳动部门颁发的退休证书)。帐户中的余额可以支取注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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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或遗赠的提取。 |
(一)存款人死亡证明或者注销户口手续;二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三、继承权或者继承权;四、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的身份证(继承一人以上需要身份证原件);五是亲属关系证明。 帐户中的余额可以提取,帐户可以作为注销提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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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紧急情况下,如大病,在家庭中遇到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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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配偶、子女和父母患有重大疾病:1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大病证明(医疗费用支付证明3份与存款人的关系证明(同记账簿或出生证明、公安机关证明或民政部门证明)。在治疗期间,可每年提取一次,提取量不得超过实际个人治疗费用负担。 2、在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火灾、洪水等不可抗拒的事件时,提取:1有关部门出具重大灾害证明2人亲属关系证书。从事件发生起12个月内可申请提取,仅限一次提取。 申请人及其配偶领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扣除各种保险赔偿金后,不得超过个人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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