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5日,,进一步加大对主要城区(不包括柳河区、丽水区、,并调整了第一套房的首付比例:
1.居民家庭第一次购买普通住房(这意味着没有购买住房),根据国家政策,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30%;
2.对于有住房贷款记录但在申请贷款购买住房时没有实际住房的家庭,申请购买普通住房的商品房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比率应调整至不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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